一、问:什么是自费出书?什么样的书要自费出书?
很多作家和学者都是通过自费出版获得外部世界的认可和欣赏的。著名作家莫泊桑的《羊脂球》最初自费出版了400册,而且卖了三年多才卖完。伟大数学家高斯的《算术研究》也是1801年自费出版之后遭到奚落,后来却成为世界数学史上为数不多的经典。自费出版一直是众多作家、学者成名之前,展示其创作成就和独特思想的理想途径。
自费出版是指从书号、编辑、排版、印刷等一系列出版环节所产生的费用都由作者或者投资人(单位)来出资。图书的发行也由作者自己负责,销售利润归作者(投资人)所有。一般1000册起印,出版出来的书除了交几十本备案后,其余全归作者,销售和发行的利润也全归作者。
如作者无法自行消化1000册,或者想通过出版社的渠道让作品面对更广阔的市场,华夏文学出版社为了保障作者的利益,自费出版的书也可接受委托发行,我们力求尽最大努力帮助作者完成文学梦,并帮助作者创造出经济价值。发行方式及销售利润分成另行商议。
二、问:一般什么样的书适合自费出书?
一般而言,一些没有知名度的作者的作品或市场前景不明朗的、学术类的、专业类的、书画类的、小印量的其他种类或出版社不愿冒市场风险不愿公费出版,而作者希望正式出版从而展示自己文学、艺术或学术成果的图书,另外,自己有发行渠道的,不想让出版社赚发行利润的图书(多见书商出版的教辅书等)。
现在文艺类的图书市场也比较低迷,很多普通不知名的作者写的小说、回忆录,出版社大多不愿冒市场风险公费出版。如果作者想展示自己文学、艺术或学术成果,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,或者有现成的发行渠道(如有书商看中,愿代理发行,或者有单位如学校等订购的),也可以自费出版。
三、问:什么是书号?
书号即ISBN,国际标准书号,最直观的就图书封底的条型码和那一串数字。英文全称为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,简称ISBN,是国际通用的图书或独立的出版物(除定期出版的期刊)代码。出版社可以通过国际标准书号清晰的辨认所有非期刊书籍。是全球均使用统一标准体系的书号(包括中国大陆地区),由国际标准书号总部(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 AGENCY,1972年在德国柏林成立)进行管理。除中国大陆地区外,大多数国家在申请书号时均采用登记注册制,而中国大陆地区采用审核制,只有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获得书号。当然,对国际标准书号总部而言,所有书号的地位都是一样平等的。
只有真实、正规的国际标准书号才能够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出版发行,如果没有书号,图书就成了内部资料,内部资料不允许定价也不允许公开销售。
本社(华夏文学出版社)的ISBN由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出版管理部门康乐署(即香港政府的“新闻出版总署”)所分配,使用本社书号出版的图书,受《国际版权公约》保护。在康乐署提供服务支持的网站(https://www.hkpl.gov.hk)中,专门设有图书备案查询入口,所有香港出版物均可在此查询注册备案情况。需要注意的是,但凡使用了假书号的书刊是无法在此查询注册备案情况的,更不能得到《国际版权公约》保护。
相对于内地图书及书号而言,“香港书号”在内地受到了某些偏见和误解。其中,有香港独特的历史原因,也有因香港出版业还未与内地出版业形成完整的对接、并轨政策层面的原因。可是,香港已回归祖国二十余年了,香港书号亦为国际标准书号(ISBN),与大陆书号并无二致,香港书展也已发展成为亚洲规模最大的图书展会,新时代背景之下,我们很有必要将香港图书及香港书号向内地出版界从新解读。
四、问:什么是CIP?
中国内地的CIP(图书在版编目)为一项于出版前设立的图书管理编目系统,世界上只有部分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该系统,其本意在于统一分类标准,方便各个图书馆对图书进行分类管理。但“于出版前设立”的特性决定了只能由官方强制设立统一标准,并集中控制所有图书的出版,所以,一些“持有不同意见”或“具有历史真实性”的书就无法获得CIP而不能正式出版,这也是很多民间著作非常优秀,但无法通过审核成为正式出版物的最大阻碍。CIP的负面效应对出版自由造成了相当大的削弱。CIP本身作为图书馆分类管理系统,竟然在行政影响下演化出验证图书是否“正规合法”的重要功能,则是该学科的不正常现象中的正常现象了。
因此,CIP并未在世界上形成统一的国际标准,也未能像ISBN标准书号那术在全世界范围内推广开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