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费出版需要了解和注意哪些事项?
文章来源:华夏文学出版社;时间:2019-09-28 09:53
(1)作者需提供:①作品全稿件以及作品简介、目录;②本人简介、联系方式、个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;③在本社“书号申请”栏目内下载国际标准书号(ISBN)申请表,填写后提交于本社主编;④与本社签署“图书出版委托书”。
(2)作者费用:①由作者自主支付出版费用。出版社一般不支付稿费。②印刷制作必须由经过本社审核的具有绿色环保、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,全部费用由作者支付。
(3)本社在收到作品稿件、作者简介等内容并确认该作品适宜在本社出版后,于1-3个工作日内与作者联系,沟通出版计划。提供国际统一标准书号ISBN(一书一号)。所有标明本社的出版物,本社拥有终审权。作者自费出版的,对著作须承担所有法律责任,文责自负。我方不承担因作品内容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。
(4)印制:①为了保证出版物成品质量、保护出版物的版权安全性、维护本社品牌形象,所有标明本社的出版物,原则上由本社安排印刷制作。②如有特殊需求,也可由作者独立安排印制,但需提供印制单位的: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,绿色环保证明、专业资质证明以及商业/税务登记信息,由我方开具准印证或委印单(书)。③所有标明本社的出版物,未经本社出具正规手续/证明准印的,一律视为盗版,本社有权追究印制、投放单位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。
(5)根据中国香港特区相关法律法规,出版物印制成品后,需由本社向香港政府有关部门呈缴样书登记,以备特区政府确认作为正式出版物,享有合法权利,出版10日内,务必请自主安排印制的个人、单位,向我方邮寄样书10册备案。本社书号自分配之日起至止有效期为叁个月,逾期未按规定邮寄样书至我社备案的出版物一律视为无效出版物,责任由作者或印制个人/单位自负。同时,该书号将被我社自动收回。
(6)版权说明。出版物著作权归作者/编者依法享有,香港地区出版权为本社所有。出版物如需版权转让或再版,出版社与作者双方协商而定,出版社根据情况向作者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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